代理出口費的收取時間并沒有統(tǒng)一標準,常見情況有以下幾種。一種是在簽訂代理出口合同后,按照合同約定,在一定期限內收取部分預付款,一般這部分預付款占代理出口費總額的一定比例,比如30% - 50% ,目的是保障代理方開展前期工作,如辦理相關出口手續(xù)等的資金投入。
另一種是分階段收取,在完成報關、報檢等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后,收取一部分費用;待貨物成功裝船離港,再收取一部分;最后貨物安全抵達目的地,收齊尾款。這種方式對雙方都較公平,能根據業(yè)務進展合理分配費用支付。
還有部分代理會在貨物成功抵達目的地,且收匯完成后,一次性收取全部代理出口費,這種情況相對較少,因為代理方前期承擔的風險較大。